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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设置

       三、课程设置
       (一)公共基础课
      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2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5学分。
       统设必修课:开放教育学习指南、邓小平理论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概论、英语Ⅰ(1)、英语Ⅰ(2)、经济数学基础1。
       (二)专业基础课
      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2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3学分。
       (三)职业核心课
      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2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4学分。
       (四)专业职业延展课
      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6学分。
       (五)通识课
      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,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;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。
       (六)本专业实践课包括毕业作业(城市轨道)、专业实习(城市轨道)、综合实训(城市轨道)、职业技能实训等,统设必修,共13学分,中央电大考试3学分,其它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。该环节不得免修。
       (七)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、统一课程学分标准、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。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,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。
       (八)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,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。
       (九)相似课程不宜兼修,如果兼修,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。
       (十)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、后续关系确定的,供学生选课时参考。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。